淋雨試驗箱適用于以自然條件為基礎所進行的人工淋雨試驗,不帶有強風速的降雨,不考慮試樣的高溫及雨水溫度差所引起的大量進水,淋雨試驗主要用于確定:
1.保護罩或保護殼防止滲雨的有效性;
2.設備在淋雨暴露期間或之后滿足其性能要求的能力;
3.設備由于淋雨造成的物理損壞;
4.雨水排除系統是否有效。
淋雨試驗箱采用科學設計,使得該設備能夠逼真的模擬噴水環境。采用數字及變頻控制技術,使得降雨量、試品架的回轉角度、噴水擺桿的擺動角度以及擺管的擺動頻率都可自動的調節。本試驗箱是通過機械傳動達到試驗目的。轉臺傳動機構是通過電動機帶動蝸桿,驅動蝸輪,達到規定轉速,擺桿是電機帶動減速機減速帶動齒桿驅動被動齒輪,使擺桿運動。
淋雨試驗箱的試驗持續時間:
根據樣品使用壽命決定樣品暴露持續時間,但不少于各項試驗程序規定的持續時間。對于由吸潮材料制成的樣品,持續時間可以延長,以反映真實的壽命期試驗,而對于這種樣品的滴水試驗,雨滴速率也要適當地減小。對大型淋雨試驗箱特定裝備,水的滲透和因此導致的性能退化主要是由于暴露的時間長短。而非水的體積或者下雨/滴水的速度。
淋雨試驗箱的雨滴尺寸根據降雨和吹雨程序以及強化程序,采用雨滴直徑為0.5-4.5mm。大型淋雨試驗箱滴水程序采用分撒管,分撒管外加套聚乙烯套管將小雨滴增大到大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