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溫恒濕試驗房的溫度容差±2℃或±3℃是考慮到了測量的誤、溫度的緩慢變化以及工作空間內的溫度變化而確定的,但是為了維持相對濕度在規定的容差范圍內,在任意時刻工作空間內任何兩點之間的溫度差必須維持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如果溫度差超過1K,濕度條件就達不到要求,為了維持規定的濕度,溫度短時波動動應維持在±0.5℃,試驗樣品的溫度應穩定在25℃±3℃,通過以下方法達到穩定:
1、在把試驗樣品放入恒溫恒濕試驗設備里之前,先把試驗箱樣品放置在另一個箱子里;
2、把試驗樣品放入恒溫恒濕試驗設備之后,將箱溫調至25℃±3℃,并保持到該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為止;
不論采用哪種,達到溫度穩定時間,其相對濕度必須在規定的試驗用的標準大氣條件下的限值內,樣品在恒溫恒濕設備內穩定之后,箱內的相對濕度應升到不小于95%,環境溫試驗為25℃±3℃。